关于建筑业营业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12:2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7号)
该文件:
“(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的,其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支付工程款的当天;”中“支付工程款”指的是双方确认款项时间?还是实际收到款项或者实际支付款项时间?
更正下:我要问的是“支付工程款”款项的确认指的是双方确认的款项?还是实际支付 的款项?
谢谢!

税务上一般不管你会计上如何确认,“支付工程款”款项的确认应该指的是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给建筑企业工程款项日为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即为施工企业收到工程款的当天,或已完成形象工程量的当天。一般以预收帐款科目来备抵,以工程结算收入科目的发生为准绳,允许以当月的工作量为纳税申报期和会计结算期,下月初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