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劳务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03:27
大家好,我有一个很麻烦的问题,2002年开始到2006年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公司一直没给入保险,也没签合同。到2006年才签的合同入得保险,请问下我可以要求公司给补上那4年的保险吗?需要什么证据吗?我只有一个公司在4年前发的工资存折,不过后来公司又发了一个,原来那个存折我就留起来了,能当证据吗?

只要你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肯定可以补交.你说的存折应该可以当作证据.详情可HI联系.

两个都是证据。

劳动法规定,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三险,一金"也就是指: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后来又新发展了工伤、生育两项,现在应称为五险,一金,是指缴公积金,一般指交纳住房公积金.你的单位完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现在劳动仲裁已经不收费了,由国家财政进行负担,但是你需要证明你与本单位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来说工资条、门卡、工作证等书面文件可以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最好你能保存着的你们的劳动合同以便充分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