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18:03
一般民事判决后,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
过了赔偿期限是不是就不赔偿了?

目前根据《民法通则》《民诉法》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赔偿期间是在判决书上确定的日期,如果过了期限不还。你要在两年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了就不在受期限的限制了

赔偿期限根据案情的不同也会不同,一般在判决书上会有体现。即便是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是要赔的,因为履行的迟延可能要赔的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过了期限也要赔偿,可能是加倍赔偿,具体的期限民事判决书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