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州官放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14:58
《州官放火》
陆游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这两句再作翻译:(1)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2)吏人遂书榜揭于市。

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
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把
“点灯”称为“放火”。
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
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州郡中人人见了都暗自发笑,有人还编出歌谣讽刺道:“只许
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田登当郡守时,别人提及他名字他就不高兴,所以让州里所有人都把灯改叫作火。到元宵节灯会的时候,官府就发出这样的榜文:“本州照例放火三天。”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所以州里所有人都把灯改叫作火)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官府发出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