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16:06
我在我亲戚那里买了一套房子, 由于是实在亲属就没有与对方签署房屋买卖手续;不过在有证人在场的情况对方将其房产证等证件转交给了我,并以此证明房产归我所有,后来并没有更换姓名,当时我一次性的付给了对方的房屋转让费(在场的证人有我的老爷和姥姥 是对方的父母(对方是我姨妈)等人)。他们后来去外地居住了,我并已经在所购的房子住了6年。由于在外地呆不下去,3年前又回来了,并寄宿在在我的外公家3年,当时他们以为可以得到二老新房的房产,后来召来老人的反感,将其撵走。在对方回来期间我们曾多次在起谈话,我想要扒掉土房盖新房并没有得到对方的阻止和讨要(有证人为证)。 现在对方以上告我借他房子不归还讨要房子,我想问一下律师先生我们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当时我们说的是口头买卖合同,有证人为证。如果不成立我是否可以认为我如果打官司的话是否意味着将要输。谢谢律师的答复。

房产买卖以过户为准。你没有过户,从法律角度,房产所有权不属于你的。如果他不守信用,他一定要回房子也没有办法。
你只能起诉他,合同违约,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包括原付给他的房款、再购回这样的房子涨价的损失等等。很麻烦,必须有证人,当时的付款收据等证据。

你这种情况法院会认定你们买卖有效,但会要求你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你们房屋买卖关系成立.只是没有过户容易招来麻烦.只有证据证明你们房屋买卖关系存在,你就应该胜诉.如有必要可以拨打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