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1951年的土地房产权证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33:26
我们家持有1951年颁发的土地房产证,现在市里对房屋进行拆迁,只给房屋拆迁补偿款,村里所有的房屋都未办理过新的房产证,请问凭这张土地房产证能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村委会领导说我们家人的户口都已经随工作单位迁出,土地补偿款只分给户口还在村里的人,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还能得到土地补偿款吗?还有,有的人说该土地房产证已经失效,请问根据什么来判断是否失效。谢谢

1.向你家这种情况,因工作户口已迁出本村民小组,宅基地被征用或征收,你得到的补偿只能是你房产的补偿,而宅基地的补偿你得不到。因为宅基地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只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的成员享有。
2.现在的土地、房产是分别登记的,而且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如果当地土地、房产部门规定换发新证的,你应该按时在相关部门进行换发;如果没有要求的,你现在可持该证到土地、房产部门进行换发新证。是不是有效,相关部门会给你具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