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使用和费用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45:40
我是广东湛江人,在武汉读书的时候累计献血600ML,后回到广东工作又先后献血600ML,合共1200ML,现父亲因生病需在湛江输血,想请问这个费用该如何去报销,献血地点涉及到了三个地方.

你父亲在湛江用血,在1200毫升以内可以免费用血。
在湛江医院要正常缴费。然后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武汉市中心血站办理免费用血(报销600毫升)手续。 到广东你献血的城市中心血站办理免费用血(报销600毫升)手续。

(1)献血证。(2)双方身份证。(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4)所在医院的用血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5)用血的发票单据。
最好先打电话到上面两个市中心血站分别咨询一下。
好人有好报,祝你父亲身体早日康复!

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捐血地点报销,但只能根据当地献血量报销相应用血费用,我记得广东献血超过600毫升,父母、配偶、子女无限量报销,但是深圳特区、广州市和佛山的顺德区是例外的,你还是咨询捐过血的各个血站为好

好象有规定,个人献血达到多少毫升的话,自己用血不用钱,献血多的话才包全家用血,这个地方不同数量也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