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算营业外收入还是算其他应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01:11
我公司遇到一笔业务,县政府与一开发商签订合同,共同做一项工程(建设防洪堤)。我公司是一食品公司,作为他们业务的中转。即县政府把开发用地的钱分几次打到我公司的户头,由我公司付给开发商,开发商的发票给我公司做账。那县政府给我公司的钱是算营业外收入还是算其他应付款?
请看清楚题目 啊,我公司要用开发商的发票做账(开发商开的票户名是我公司的名称)。政府不要开发商的发票,只负责给我们钱。我们拿到他的发票(建安发票)还要交印花税啊。
wwwyyy5 是这样的,我们原先跟县政府买好一块地,因为政府规划原因,那块地不让我们使用,重新给了我们一块地,但这块地是在河边,所以我们要求要建防洪堤我们才允许换地.当然建的费用是他们出,工程都不是我们负责,由他们负责。
爱文百读 专项应付款应该不对吧,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如果这样,何必开票?直接用银行进帐单记往来科目就可以了。开发商要开票就让他们开,你们可以不用管的,再说开发商更可能更高兴连票都不用开,他们也节税了。

那我感觉应该进入"其他应付款-县政府"里面,付款的时候冲掉"其他应付款-县政府",毕竟这防洪堤是县政府给钱修的,所以我认为发票应该开给县政府.县政府要是要就给他,不要就扔了,我觉得这发票你们不应该入帐.

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最终是要付出去的,怎么能算是收入呢

记营业外收入,因为这是置换土地政府给你的补偿。
收到开发公司的发票记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最终是要付出去的,怎么能算是收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