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着急问一下,试用期的员工用不用按照正式员工的规章制度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45:55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今年10.22签的合同
有效期到明年的10.22
试用期一个月
但是他们在试用期已经给我签了合同
我在原来的店干得好好的
业务也熟悉,人也处的挺好
但是突然之间要给我调到别的店
这个店是新开业得店
我本来就是实习的
两个店是完全不同的
产品和其他东西都不同
为了公司着想,不影响顾客,也为了我自己
所以我就和领导说我要转店,不再这店呆着了
我不是没服从安排
是安排以后我觉得不合适
我要求再给我调回去,要是掉不回去的话
我就不干了,辞职
我有打电话给领导
说明我的意思
他说给我考虑
然后我第二天就没去上班
在家等着他的考虑结果
正常上班是7:45,他8;45才给我打电话说(你说你早点给我打电话我不就不用耽误工作了吗)
问我为什么没去上班
我就说上这个店我实在干不了,不行就辞职吧
然后他就跟我唠叨唠叨,一大堆
最后尾跟我说那你就先回原来的店吧
然后我就回去了
谁知道他晚上又上店里找我谈话
说关于我早晨一个小时无故不到岗工作的处理决定
把责任全赖我身上
怨我没去工作,影响到公司了
所以现在要给我扣400元的旷工半天的钱
我觉得公司的做法很不和理,
我就一个小时没去,不是半天,
不是我不想去上班,是没给我安排好,我不知道上哪去
扣钱不是不行,那也得有个度吧,
我一个月就开700,这一下就扣400,还让不让人活了
更何况我还没干满一个月,要是本身工资不够,我还得倒贴呀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们的做法何不合理,
我一个实习人员,用不用象正式员工履行他们公司的条款
谢谢好心的人了

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试用期后的人员都应该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不过楼主说的旷工一小时扣工资的一大半是不合理(即使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这样的处罚也是无效的),因为:
1)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实施前需要员工签字认可,且新员工需接受相关培训。
2)劳动法规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的罚款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公司扣你这400的钱确实是很不合理的,但你做事也有点欠考虑,如果觉得不合适其实应该早些通知公司,另外在公司还没有完成回复你的时候你也不应该直接不去上班。如果真的觉得做不下去了,就直接辞掉好了。大不了不要这几天的工资了,想让你倒贴让公司见鬼去吧。非得按合同走也没事的,这种旷工的这种罚款条款,法律是不支持的。

原来是家黑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