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破产导致的劳动纠纷怎么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4:42:40
我是一名国营企业工人,因工而导致身体伤残,在治疗期间企业没有发放基本生活费和治疗费,还叫我带病上班,无奈留下了后遗症至今未得到补偿,工厂在我受伤时为领取年度安全奖,未将工伤事故向市安委申报,延至2004年厂方领导威胁欺骗利诱我,让我签字同意改制后厂方才给我办理伤残鉴定手续,而企业的政策性破产是上层领导自己操作的,在领导的逼迫下强行将我改制签定转换协议,对我的因工至残问题不与解决,并且故意拖欠我的社会保险费.本人于2008年4月通过收集查找文件核实学习才得知自己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根据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他们不管;去政府部门信访找领导,他们也不管;到法院去投诉,他们不敢管.像这样的问题找到哪个地方的部门才可以解决问题啊?
能问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的电话是多少吗?他准确的邮政地址是哪?具体的程序该怎么走能详细的说一下吗?

上访

对你处境深表同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证据只能得到社会全精神上的理解与支持。
你们厂的股份制改造不是国家体制改革中的特例,在现时今日广泛存在,因此你的情况应着重于以下几点:
1.收集证据(病例、治疗费用票据、工伤证明、个人档案等)
2.直接向中央台“今日说法”栏目投诉,利用中央台强大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力解决此事。(现在国家处于解决国内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敏感时期,中央台应该会感兴趣)
3.通过网络途径阐述事件始末,加大全社会、各基层给予你的支持力度。
4.在得到中央台回复后到省劳动厅上访说明情况,要求给予办理。

上电台去,,只有扩大了才有办法,,这就是。。党,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