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我把他的工资做到其他应付款,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06:10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03年,一直在投资购买地皮,没有产出利润,目前亏损1000万,老板一直也不拿工资,今天给我一个任务,要我算出2003年成立时日开始,公司欠他的工资有多少,按照年薪100万计算,然后把工资计入公司对他的欠款,我能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马?该如何计入帐簿才是合理的。

1.按照实际情况 应该作为年薪来发 这样个调税少很多 现在正好是年末 可以平均分成2个年薪

2.年薪计算还是要计入“应付工资” 然后再从“应付工资”转入“其他应付款-***--工资”

3.其实转不转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们老板想逃避个调税 那很难 除非他有合理的发票来冲 你们公司是亏损的 用招待费冲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因为亏损要用5个年度来弥补呢

可以记入其他应付款
支付以前年度的工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允许税前扣除的只有计税工资部分(800/月、1600/月)要分段计算。不是年薪100万都可以税前扣除的。
2008年以前的工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
2008年以前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

同时按不同时期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告诉你们老板,工资所得是要计提个人所得税的,而且科目是应付职工薪酬,不是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不能滥用,个人所得税不好处理,请他三思后行。

现在做凭证:
借:管理费用
货:其它应付款
待摊的时候做:
借:其它应付款
贷:现金
我也是刚做会计不久,不知对不对!

计算出来后,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老板。

严重违返会计制度,应入"应付工资"科目还可以,为应付未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