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急!!!!!!!!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6:38:14
王某与张某于2003年1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王某将二居室住宅一套出租给张某,租期三年,月租金2300元,租金先付。2005年,王某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并予以公告。请问在此情况下,谁是被拆迁人?张、王二人的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被拆迁人会是王某。
但要看合约上是否有注明“政府征收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该条款的处理方式。如果没有注明此条款,应该处理方式是,王某赔偿押金的双倍给予张某。
“租金先付”是指三年的租金全部一次性付清的话,那就是王某将退还剩下的租金以及赔偿一个月的租金给予张某。
详细的情况,主要看双方的合约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