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房子租期一年已交半年房租,如不想用了,下半年房租还得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56:25
我今年六月租了一个店,租期一年,当时约定交七个月房租,剩下的十二月份交,由于经营不善想转出去,但没能出手,我们就想到期交钱的月份就不做了,也就不交了,这样是不是不行啊,不做也得把房租交上吗?假如我不想做了,怎么能不交了?当时签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大概意思就我们租她的房子,交部分房租,其他的十二月份交,别的就没有了,帮我解答一下吧,谢谢

可以不交剩余的租金,但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责任:
1. 合同中是否有违约责任,如有可在依违约责任赔偿后终止合同.
2. 如无违约责任,可提前终止合同,如对方认为对其造成了损失的,可以在其证明其损失后作相应赔偿.
3. 以上终止时建议提前通知,以免对方损失扩大,同时你的责任也增大.
另,以上的违约或是损失是在对方有主张情况下才赔偿的,而且应当合理合法,一般作法是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是否适用于本案,则需你和房东协商.

先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无理取闹要求你们付剩下的房租,就考虑告诉吧。准备好所谓“经营不善”的证明资料。

1.签了租合的就得交,2.如果没有签视为不定期租赁,就可中断合同。3.违约金少给点违约金也可。

你这个算中途退租,而且退租的原因是你自己,按找正规的程序来说,你要交违约金,两个月的租金的,其他的你可以看看合同有什么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