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评下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3:36:58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本厂有几个人辞工不做了,几个都旷过工,本厂规定为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的,那些人拿着工资单去劳动局告我们厂.说我们这样扣工资不对.所以昨天5月12日劳动局有三个有前来了解情况,当时,老板和老板娘都不在厂,劳动局的人说留低一张通知书给老板,我说好啊!他们就递给我一张通知书然后叫我签名,所以我就签名了,第二天早上,老板和老板娘都回来了,我就把通知书给了老板,谁知老板一看了就骂了我一顿,他说我为什么在通知书上签名,如果不签名的话,他就当不知道,不用去理.现在我签名了,所以就要去理. 骂了我一个早上,我觉得都不知是不是真的做错了.我这样签收份通知书真的做错了吗?

跟他讲清楚利害关系:
1、通知书即使无人愿意签署,劳动局也可以请你们工厂以外单位的人证明通知书已经送达,如果他人不愿意证明的劳动局还可要求当地派出所证明通知书已经送达,到那个时候不要说你老板第二天才看到通知书,当天就能看到了。我想你老板不会为这点小事就让派出所的人留下印象吧。
2、骂人总是不对的,如果你老板继续骂你可以当面要求其向你道歉,从他们对这件事的表现来看,连一个劳动仲裁纠纷他们都不敢面对,足见他们是胆小怕事、欺软怕硬的。

我 同情啊

没有错啊 是你的老板不对啊 你可能知道自己没有道理 还不想让劳动局了解情况 可能是工资的规定不对的 自己心虚

你放心。
你没错。
说明你很配合法律。若你不签,就会给你带来更大的麻烦的,你大不了不干了。给那种老板打什么工啊,没用的,他会对其他员工那样,也会对你那样的,你签的很对,我想你老板可能是在利用你。你要退了这个工作,赚那个黑心钱干什么啊,你良心能安定吗?劳动部门是执行法律程序的,你不管同不同意都早晚会签的,搞不好,你们还要打官司的。没那个必要去为老板挡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