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好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36:27
我姐和姐夫结婚五年,婚后有一小孩,至今四岁。我姐一直没有去工作在家带小孩,但夫妻双方一直不和,如今双方打算离婚,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办离婚手续和签离婚协议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准备好结婚证、户口簿、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应该注意: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费的给付;探望孩子的约定;关于你姐一直带小孩和没工作的原因,你姐夫给予一定补偿的约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债权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孩子、财产的归属问题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