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31:03
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住院期间,单位考勤扣减我的年休假、探亲假、加班换休等,因此住院期间的收入未明显减少,请问肇事方应怎样赔偿我的误工费?

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解释》中界定赔偿的范围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既然没有减少收入,没有造成损失,哪么就应当不用赔偿了。
当然了,你可以提一提,协商协商,等待对方以你没有受到损失提出证据,大不了法院不予支持呗。

你单位的做法有待追究!
将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算进去,我不主张你请求单位开虚假证明!

交通事故只赔偿实际减少的误工损失,没有扣可能不赔。

对方是根据你在公司前10个月或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你进行赔偿的。所以你要单位出具工资表。

让单位出具一个证明,把你这些休假全算加班和正常班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