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和解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59:35
1.刚才看<法理学>书时看到一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请问致人死亡的时候应当附带刑事责任吗?!为什么?!
2.如何更具体地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可以举例说明吗?!
谢谢你们的指教...

1.你看的是法理书对吧。其实这条规定是在民法里面和民诉条文里做了具体规定,是一种侵权行为,所以不是刑法所管的内容。

2. 正当防卫很简单。就是当你在受到对方暴力行为(抢劫,强奸等)的侵害时,对他(加害人)的一种自我防卫行为,但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度,否则便是防卫过当,详情你可以网上搜索“正当防卫”便有很详细的内容。

3. 紧急避险:比如你是一辆货车的司机,由于不可抗力的缘故,突然货车失去了控制,在要装上路上行人的一霎那,你选择了更小的损害行为———把货车撞上旁边的豆腐摊,虽然豆腐摊毁了,但保住了其他行人的性命,这样,就是种紧急避险。但是,司法考试中的避险行为一般比较难,详情你可以听听韩友谊的关于这个专题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