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警察去看守所提审或稽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取保候审中的一个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23:01
我老公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30天,今天是第10天了。对方受害人手术已经成功,因为是轻伤不至于伤残,对方表示愿意调解。我们虽然是外地人,但是有房有工作,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办案民警在收到我的取保候审资料后的第二天有去询问对方是否愿意和解的意向后,第三天去看守所对我老公进行提审(稽查),请问这是否表明我老公有希望取得取保候审?

案件办理中,办案民警需要提审相关的犯罪嫌疑人,以查清案件情况,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参看《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对方同意调解解决此案的,你们赔点钱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你老公就可以出来了。
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部门和对方不追究你劳动刑事责任的也是可以的。

有希望,但是不大。这么说吧,案情有进展之后(指双方有协商意向),办案民警去讯问涉案嫌疑人是必然的。被害人达成谅解,做好材料予以确认。这样办案民警的审讯和侦查工作都顺利很多,后续审判,法官的工作也顺利,轻伤有条件宣布缓刑(监外执行)。但这绝不等于会对你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绝对不会按照案情主动去向上级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其中包含了释放犯罪嫌疑人(先释放,后取保)。这种执法步骤的审批比刑事拘留的审批更为严格和敏感。办案民警的权利是很有限的,怎么会无缘无故犯这个忌讳?
如果你有点钱,而且被害人没有漫天要价!你可以赔偿,对方达成谅解。把谅解书给办案民警附卷。庭审阶段活动一下,这样很有可能四个月后你老公缓刑。如果你活动能力很强,那么小有可能取保候审。
条件是轻伤!重伤免谈。

是有希望的,取保后积极点,有希望免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