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7:35:22
一家公司在省内A市有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所占的土地一直是租赁的,今年公司将这快土地买下。
1.土地使用税是在A市缴纳?还是在公司所在城市缴纳?
2.公司尚未取得土地证,公司在什么时候缴纳土地使用税?

1.在所在A城市交;
2.第2个问题我认为你们应与原地主沟通一下,他们交到何时停止你们公司交,另外土地使用费按季交,按实际占用面积及土地等级交。
你看一下下面的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83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税!所以在A市缴纳

可以按测定土地面积纳税!也可以自行申报面积,待土地证下来后再多退少补!

1.在所在城市交;
2.每年都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分季度交纳。

应在A市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般 由土地使用者缴纳,如出租方已缴纳,能够提供证明的可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