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去世后遗产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58:32
如果我继父去世,财产要怎么分?他和我妈登记10年,有三处房子,是我妈的名下,还有存款也是我妈的名下,还有工厂也是我妈法人,他妻有一女儿,归他前妻,没有结婚。

1,继父有遗嘱的,按继父遗嘱分配遗产。
2,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其中子女包括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先确定遗产范围。
如果这些财产都是他和你母亲再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在任何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继父去世,这些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2、遗产继承,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原则上一人一份。

他女儿和你母亲肯定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这里面的关键是你是否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你继父与你母亲再婚时你尚未成年,且与他们共同生活,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那你也属于“子女”范围,有继承权。如果不是,那你就没有继承权了。

1、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房子、存款、工厂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则无特别约定即为夫妻平均分配,这些财产的一半属于继父的的遗产。
2、你继父是否留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你母亲和继父的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异议,主要是你能否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如果你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你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