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广州拆迁住宅安置面积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33:43
我们的房子给列为拆迁范围,11月17日发宣传资料,19日给出拆迁补偿清单,其中有一项是关于拆迁后安置面积的。我们的原来房是框架结构,低层南北通向的住宅楼,无电梯共七层。建筑面积是79.16平方米,现在给我们的安置面积是80平米,是18层电梯楼,我们要求按现在的实用面积补,电梯楼无疑是公摊面积多许多,等于我们只有六十几个方能用,等于是减少了使用面积,这是否合理?拆迁办强调,他们是按广州的管理规定办,安置面积给我们80平方已经相当优惠,而且不能许我们买面积大些的房子,按市场价补差价都不行,有专业人士能帮我解答吗?

你有你的物权。对方要你拆迁,法律规定是公平交易,平等协商。违背这一条,什么管理规定都不起作用。你坚持还建的“使用面积”不小于你拆迁的“使用面积”就行了。对你而言,使用面积是有效面积,至于结构面积、公摊面积,那是开发商的开发需要造成的,与你无关。这样,你要“使用面积”还原,既合法,又合理。我曾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知道内情,不会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