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十级工伤鉴定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可以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17:01
我是一个在宁波打工的男孩子,今年22岁,去年8月份进厂到今年2月份手不幸被机器所伤,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其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为600元,后三个月工资为1150元左右,请问我的十级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按哪个数额计算?
2、辞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又是如何计算的,赔偿数额是多少?能否写具体一点?
请好心人帮助我算一下,谢谢!

2007年浙江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39元,年平均工资为22070元。

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七级为12个月职工工资;b、八级为10个月职工工资;c、九级为8个月职工工资;d、十级为6个月职工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a、七级为10个月×1839元/月=18390元;b、八级为7个月×1839元/月=12873元;c、九级为4个月×1839元/月=7356元;d、十级为2个月×1839元/月=3678元;

3、(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七级为10个月×1839元/月=18390元;b、八级为7个月×1839元/月=12873元;c、九级为4个月×1839元/月=7356元;d、十级为2个月×1839元/月=3678元;

4、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839元×50%=919.5元;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839元×40%=735.6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839元×30%=515.7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6、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7、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8、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1、按你去年的平均工资,如果你就工作了6个月就按你6个月的平均工资。
2、不知道宁波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青岛这10级别赔偿医疗补助10个月,就业补助10个月,总共20月(按本地区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