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协会议的举办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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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由此可知,在正常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也是换届会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每届全国人大应当召开五次会议。
本届全国人大是第十届。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是2003年3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是2004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是2005年3月召开的。由此,可以知道,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前后召开,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前后召开。下一届全国人大,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08年3月前后召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全国委员会被称作是中国最高协商、咨议机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政协也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协商国家大事,并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批评。

中国政协在组织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比如全国政协就由经济、农业、教育、体育等34个界别组成,几乎包括了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在政协里面,不同党派、不同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人士在一起参政议政。在政协的会议上,各种意见都可以充分发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受到充分地保护。同时,政协还是一个多党合作的重要场所,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是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可以以政党的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开展参政议政的各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