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产权人是我爸爸,但是妹妹的户口在该屋中,如果父亲死亡后,可以要求她迁出并分割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11:16
如果父亲死亡后,没有遗嘱,该房屋的产权人如何变更,该房屋内妹妹的户口如何处理,可以要求她迁出吗?因为如果父亲过世后,4个子女要求分割其房屋的财产,但是一个妹妹的户口在,是否会影响房屋的买卖,如果她不同意买卖,那我们也不能分割,该怎么处理?如果房屋拆迁了,妹妹能处理该房屋吗,能成为该房屋的签字动迁人吗?

如果你是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第一继承人就是你父亲的子女,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非亲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或者遗嘱和分家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效力,则开始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这套房子将由你父亲的父母,你母亲以及四个子女及其配偶共同继承。具体份额的话,如果是你父母的婚后财产,那么你母亲占有她自己的50%,然后与其他人均分另外的50%。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所有人均分份额。当然,要先带齐所有证件到房管局做好析产手续。

你妹妹的户口不影响房子的买卖,如果你妹妹不同意卖的话,要不然就她花钱买你们其他人的份额,要不然你们其他人花钱买她的份额。

做好析产手续后,如果房屋拆迁,就必须由你们所有共有权人签字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