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的警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06:18
今天在网易的论坛上,看到个帖子。说是一个在外打工的父亲,儿子被绑架了。绑匪发了虐待他儿子的彩信给他。问他勒索3万人民币。这个父亲去找警察叔叔。由于案发在外地,几经波折才报了案,结果110叔叔们对他说 绑匪要求的金额不够5万元人民币,不予立案。请问这个理由合理么。有没有学法律的朋友,能解释下。
http://bbs.news.163.com/bbs/baoliao/106216718.html 【原帖出处】

您再看看这篇帖子吧,该人已说明上述情况是自导自演,目的是骗钱。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6565522.html

以下为您给出链接中的细节做以概括分析。

【分析】:

绑架罪是没有所谓立案金额底线的。 即便是一分钱不要,只要绑架事实成立或存在绑架的可能,公安机关就应该立即侦查。

再说绑架案件已经超出治安科管辖范畴,而属于刑侦部门的职权范围内。

尤其是郭耀赶在报警前已经接到疑似绑架勒索的电话,按照常理来讲,该人报警的目的应该是这个绑架勒索的内容。

110接警员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该帖中关键的言语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110接警后转接的规定。

再者,图片中的人身上的伤痕和血渍并不像是由血迹到所致,尤其是第一张,正常情况下被抽打所导致的伤痕和嘴角处的血迹不是图片中的颜色。 血迹不管是在流淌还是干涸的时候,都不会出现图片中带有粉红颜色所谓的“血渍”。

再看下身上被抽打的伤痕,如果和图片中人手中皮带所联系的话,那么就更没有根据,皮带抽打出的伤痕不会有那么细,尤其是左胸上方的那条血痕,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是由柳条、皮鞭等很细的物品抽打所导致。

他勒索你一分钱都要立案,这是犯罪

刑事罪行就算你不报案
如果公安发现了都要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