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FCR对我们出口方有什么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29:43
客户给开来信用证,其中一条是FCR,从百度一搜发现有很多风险,以前也没有接触过这个条款,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条款我们到底能不能接受呢。盼回答。条款在我以前的提问当中。

以下资料供参考:
货运单据中最常见的当然是提单(B/L),船东或船代。不过近几年,用FCR/FTBL代替提单的情形越来越多。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FTBL:FORWARDERS THROGH BILLS OF LADING

跟CARGO RECEIPT类似,都属于“承运人收据”类别。

常见情形: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代理商代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代理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

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送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发货人(SHIPPER),因此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因此可见FCR/FTBL的几个特点:

1.FCR/FTBL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

2.FCR/FTBL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

3.FCR/FTBL如同Cargo 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

4.进口商不需要FCR/FTBL就能够提货

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这样看来,FCR/FTBL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因为采用这种方式的进口商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信誉良好”,所以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此外,由于买家所选择的承运人都是颇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此外,在FCR/FTBL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NF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由一定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