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辞职后开了公司电脑建了一文档是否触及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46:48
辞职后经允许本想回公司拿自已的东西(实物),顺便想打开自已电脑,将曾存在里头的自已资料删除或拷走,但此时自已电脑已不能打开,于是开了别一台自已曾坐过的电脑,上也有以前的一些自已写的usual answer.想处理下,无意间建了一文档中有客户电话联系方式之类信息,插了读卡器但没拷有员工可证明,已向公司诚垦解释过没有任何想法,只是没注意,还书面有说过。公司说要调查此事但总是拖着估计有半个月左右了。期间也有去过公司配合,问公司啥时能给答案总说交给了有关部门会尽快,通过公司管理人员语气,公司早已判断出此员工不会有想法,任职一年多了。此种资料很平常在职时也没规定是秘密资料对辞职者也没多大用。公司以此为由至今没发辞职者一个多月工资 ,请问此项错误有触及法律吗如果触及有多深?若罚款会超过2000吗,如果通过法律解决合理吗?呵呵不好意思请专业人士快快回答谢谢啦

如果公司没有在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信息保密细则中规定这种信息属于公司机密,而且平时工作时也可以复制拷贝,那么你在离开公司时无意中复制没有任何的问题。如果属于公司明文规定是公司机密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公司的处罚细则来执行了。

侵入之

自己整的那么麻烦,哎。。。

就算触及 公司也有监管不利的嫌疑 而且闹大了也影响公司形象。所以耐心点 好好谈 面子上吃点亏无所谓 最好的途径就是双方自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