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05:48
我是07年7月加入公司的,现在(08年11月)公司要裁员,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你可以拿到三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通常情况下你可以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公司不存在过错或者违法的话,你应该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具体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劳动合同办.
如果公司存在过错或者违法的话,那么,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来操作了.
你可以对问题作进一步的补充,以维护你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