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单位必须要缴纳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19:17
我以前问别人,别人告诉我不是强制要缴纳的。但我今天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是必须要交的。我是以单位HR的身份打的,他说如果你不缴纳,职工投诉了还是要交,请问是这样么?

还有,我是9.1日进公司上班的,试用期是两个月,到11.1日转正的,合同是9.1日开始的,今天我和上海的HR沟通,他说上海帮我缴纳了到11月份的综合保险(我们公司是外资公司在南京的分公司),请问在南京应该给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社保呢?以前的需要补缴么?

一个公积金,一个社保,请了解详情的帮我都回答了,谢谢!

公积金以前不是强制缴纳的,但现在是强制缴纳的了。没有交的职工投诉不仅会罚公司的款,而且仲裁后还是要给职工补交的。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要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你们公司应该从9月分给你交,而不是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