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这样算是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52:01
我有个朋友是公司的业务员,和客户签完合同之后拿钱就跑了,没交给公司,收据上面是公司的公章,3500快钱,现在客户找到公司了,公司要报案,说是诈骗,而且公司有我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我朋友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我听我们单位同事说三个月之内要是还清的话就没有事了,我也和他说了,他说现在手里没钱,但是三个月肯定能还上,但是如果报案警察会不会找到当地派出所?我也没钱,有钱的话帮他给人家,

二楼说的不错,朋友是属于职务侵占而非诈骗。
但是不用担心,不会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个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一样,但是最低都不会低过5000元,你朋友只是侵占了3500元,还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不会触犯刑法。
但是从民法上来说,还是要返还的,公司对你朋友享有债权。
所以叫你朋友赶快把钱还了吧。

因该不涉及诈骗。你朋友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范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你朋友和客户的签约行为实际上是公司和客户的签约行为,只要不存在采用欺诈方式骗取合同成立,只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不存在诈骗的问题。

合同已经签完生效,所得款项就属于公司资产。你朋友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资产占为己有。所以应当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承认私了。

目前情况属于公安机关立案案由错误,公司如果愿意放弃追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要看你朋友当初的目的,如果一开始就是以骗对方公司钱财的目的,肯定就能构成诈骗罪。
否则就是职务侵占。

要是报案的话肯定能立案侦查的
赶紧私了把钱还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