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处房子属于谁?请帮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54:15
结婚后取得的房子并约定属于对方赠与我的,也得到了公证后,已属我个人所有,如果以后要离婚,这处的房子归谁?赠与者能否要回?如在赠予方反悔前我先将该房子处理,将是什么结果?

1、婚后指定受赠人或继承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
2、赠与人发生生活困难,可以收回赠与物,即使公证后也可以收回,但要看法院判收回多少,怎么收回,这个比较麻烦,总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收回。
3、你处理了房屋,房屋买卖所得也属于赠与物的存在形式转变,不妨碍赠与人的收回。

昏。。什么你的这出房子属于谁???说都说不明白~你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已经公正了就别想了,是被赠的一方的~~~~除非没有被公正过~

属于另一个人,不能取回,除非取消公证

但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有权收回赠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