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五年以内的房子,竟得人需要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45:25
前段时间买了一套通过法院拍卖的房子,拍得后才知道房子没有满五年.因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写明,"所涉费用,全部由竟得人承担."
按国家规定,五年以内的房子交易的话, 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想问下,如果是通过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竟得人也要交纳这部分税款吗?
拍卖须知上写明:房产权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等(含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首先,营业税是出卖人缴纳的税收,不是购买人缴纳的税收,因此您不是法律规定的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取得收入的人,您是购买人,支付的是价款,因此您也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务机关不能要求非纳税人缴纳税款。
您竞买房屋的行为属于印花税和契税的纳税人,您应当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我查阅过一个叫张翔的律师处理涉及到这类案子的税收的问题,而且通过复议程序迫使税务机关改变了纳税的决定,您可以通过网络上查一下这个知名律师,他是一位房地产税收研究得比较同的律师

应由债权人从拍卖所得款项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