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0:48:27
某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是由被申请人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2005年7月20日以1312号文件予以核准的。在建设过程中申请人某养殖场向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该电厂因征地而侵占百户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和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该省发改委经审查认为,该复议请求是由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所印引发的土地管理争议,属于土地管理部门受理范围,与投资管理部门的投资项目批复行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发展改革委无审查和解决此项纠纷的权限。请回答以下问题:
1。某养殖场应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为什么?
2。某养殖场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行政复议的前提是有具体的行政行为。复议的目的是为了撤销这个行政行为。
而你们的要求主要是占地补偿,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也就是说,你们想挽回损失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不通的。
应直接起诉该电厂,要求他们支付赔偿。到被占土地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