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问题?? 懂法律的朋友帮忙一下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19:30
公司没给员工上保险,让员工签下了,这样的证明:( 由于本人张三,在以前的单位上了保险,所以自愿不上保险了.责任自负) 这样几句证明的话. 请问,以后去劳动保障局,告公司的话,会赢吗?
二楼说的对吗? 这个证明怎么证呀! 肯定不想签呀!但是没办法!

不需要你举证,因为这种说明违反的是强行法(劳动法)的规定,所以当然无效,并不考虑原被告主观心理状态,所以你想劳动保障局申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这种证明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仍然应该一告一个准儿。

你别理它,让签就签,等你退休再整死它。
这样的事多了,企业都以为自己聪明,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别怕。
等你告他们时,他们还傻不啦机的会拿这个证据给你多好啊,也不用自己保存,呵呵。

要举证说明当时不是自愿写那个申明,法院认同的话就赢了,问题是你怎么拿出有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