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是与王某和刘本人承包的钻桩工某签的合同,等工程完了又与赵某签的协议书,赵某去世了欠款向谁所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27:17
本人承包的钻桩工程开始是在王某和刘某的手中签的第一份合同,等工程完了又与赵某签的欠款协议书现在赵某去世了请问各位好友这笔欠款应该向谁所要。第一份合同中说了款项和王某与刘某答应本人的一些工程用的条件。欠款议书中说了一共的款项和一共的米数。

要看你和赵某的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就是王某和刘某应该支付的款项,你们之间有无约定义务的转移?如果没有,你仍然可以找王某和刘某承担。如果有,你可以找赵某的继承人支付,但只能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或者虽然约定了义务转移,但王某和刘某仍然承担连带责任的话,他们两人仍然应该向你付款

赵某王某刘某是否是一个工程组的?他们的关系是什么?第一份合同有没有讲关于欠款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