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给我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57:41
我在一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七年后,单位要求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劳动合同不到两年.仍在原单位上班.前七年单位没有为我缴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现在我还能要求单位补缴或按同等数额现金补偿给我?

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
但是,医保是补不了的,只能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收集能够证明你们之间七年劳动关系的证据(合同、考勤表、工资条等等),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去投诉,通过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单位不执行,还可以继续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进行起诉)

至于要求补偿现金,这个要求在仲裁和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除非你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私下操作。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