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号单位解雇我时我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06:03
我在我们单位已经干了三年,应该今年十月合同到期可到现在都十二月了单位依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最近听说单位要裁人,如果单位二零零八年一月一号把我裁掉,是属于终止合同吗?那2007年十月到2008年1月1号没签合同的这几个月工资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我双倍的?1月1号单位解雇我时我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一:不是终止合同,你的劳务合同已经在十月份到期,公司没和你续签合同又没把你裁掉,这属于公司违法,因为《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不能给你双倍的,给双倍是在2008年01月01后存在劳动事实而没签合同的才可以领到。
三:如果一月一日单位解雇你,那你总共可以拿到相当于四个月的经济补偿,因为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