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实施,如单位年底解雇我,我有保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18:39
我的合同是12月9日到期,而且我在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7年,合同是一年一年续签的,如果单位在新合同法实施前解雇我,我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吗?
首先,现在你已经连续在该公司工作了17年,你可向用人单位要求与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跟你定,你可先向单位发出要求定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通知,最好以快递或挂号信的方式。如果单位还不同意,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你合同是1年1年签的,每1年之间是否有中断?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与你连续的具有劳动关系10年以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不一定非要明年的劳动合同法。
最后提醒你一下,你最好在2007年12月9日前提前30日向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不能,新法不能溯及既往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话,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因为当初签一个为期一年的合同也是你同意的,法律认为你应当要认识到一年过后合同期满会产生的后果。如果是单位提前终止的话,应当支付你违约金。
不能。 续不续签是公司的权利。如果你工作出色,有什么可以害怕的呢。
新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实施,如单位年底解雇我,我有保障吗?
关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
关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我怎么办?
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相应的劳动合同范本
关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
08年1月1日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在07年12月要求前无固定期合同是否有陷阱?
新劳动合同法是不是08年1月1号所有企业必须实施
新《劳动合同法》定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2007年及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到了2008年1月1日新合同法实施之日是否就失效?是否就不交违约金?
08年1月4日被告知离职,享不享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