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实施,如单位年底解雇我,我有保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18:39
我的合同是12月9日到期,而且我在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7年,合同是一年一年续签的,如果单位在新合同法实施前解雇我,我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吗?

首先,现在你已经连续在该公司工作了17年,你可向用人单位要求与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跟你定,你可先向单位发出要求定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通知,最好以快递或挂号信的方式。如果单位还不同意,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你合同是1年1年签的,每1年之间是否有中断?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与你连续的具有劳动关系10年以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不一定非要明年的劳动合同法。

最后提醒你一下,你最好在2007年12月9日前提前30日向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不能,新法不能溯及既往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话,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因为当初签一个为期一年的合同也是你同意的,法律认为你应当要认识到一年过后合同期满会产生的后果。如果是单位提前终止的话,应当支付你违约金。

不能。 续不续签是公司的权利。如果你工作出色,有什么可以害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