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请法律达人帮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23:22
A前些年用自家的房子做抵压向银行贷款,现在无力偿还,银行要收回房子,可是A现在不在家,A的妻儿又住在这个房子里(A和妻子在贷款的第二年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口头达成协议,所有债务都由A承担,但并没有写在离婚协议上),A的妻儿向B借钱,并和B私下签了一个协议,内容是“B借钱给A的妻儿还给银行,拿回房照,但是房照交给B,等找到A后,A再还钱给B赎回房照或是A几年后再不回来,房子就归B所有”请问这样的协议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写的可能有点乱,大概的意思就是问在A家的这种情况下,B签了那个协议会不借出的钱要不回来又得不到房子。如果回答的明白,再追加100分!
好像只说过“所有债务都由A承担”并没有说明房产的归属。

1、银行的债务是A和妻子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A和妻子共同偿还,即使A和妻子离婚时的口头协议双方都承认也只是对A和A妻有效、不能对抗银行。

2、此房现在的所有权:如果A承认和妻子的口头协议,房子在按协议过户后是妻子的财产、在没有过户前是A的财产;如果到时A不承认和妻子的口头协议:这房就只是A的财产。

3、“这样的协议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A妻儿所签协议是无权代理行为,会不会受法律保护要看A回来后是滞承认这个协议:如果A回来后承认,协议就有效。不承认:协议就无效,你的借款就只能由A的妻儿来还、他们还不上你就没有任何保障。理由:
(1)A和妻子的口头协议一旦A不承认,这房就只是A一人的。
(2)对于属于A所有的房屋:其妻儿无权代他将房照交予他人作抵押、也无权决定“A几年后再不回来,房子就归B所有”。其妻儿的行为属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无权代理行为,协议的法律效力待定:是否有效要取决于A回来后的态度。

4、“B签了那个协议会不借出的钱要不回来又得不到房子”:很有可能,能不能要回钱要看A回来后的态度,但A回来后是什么态度谁都保证?

5、“好像只说过“所有债务都由A承担”并没有说明房产的归属”:这就更没边儿了:谁借的债由谁还,A妻儿借的债在未经A同意的情况由A来还,别说从法律角度了,就是从常理上讲你说得通吗?如果他们还没有离婚还可以算夫妻共同债务、还说得过去,但现在他们是离婚了唉,朋友!这样的借条对你可是没有任何保障、对A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6、建议:
(1)如果借也得由他们先与A取得联系、让A写下同意用房子给你作抵押借款、你还必须带房产证和A的授权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房扣押不登记扣押权不成立),这样的话:将来A回来协议有效、A不还钱你也是只能拍卖房子优先拿回钱,但不能约定将来还不了钱房子就归你:这种约定是《担保法》明确禁止的无效条款。

(2)最好不借:房子在银行合法抵押他们还不上钱,将来就能还上你的钱吗?如果你想通过借给他们钱而可能把房子变成是你的:这很难。因为作为债务担保的抵押物《担保法》明确禁止在债务无力偿还时将抵押物归债权人。

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