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1个法律债务问题!谢谢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22:50
张某有1楼房,价值8万元,他分别欠甲、乙、丙:8万、10万、12万元。他与甲的关系好,就把房子卖给了甲,乙和丙不服,就提起诉讼。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这个问题!

谢谢~^_^

<<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所以甲,乙,丙分得的比例为4:5:6

乙和丙不服也就不服了,因为张卖房子给谁是他的自由,他卖掉房子的钱偿还谁的债务——这个问题才何乙、丙有关,因为甲乙丙同为债务人,债权是平等的,应当按比例清偿

卖房是允许,首先要看一下是以怎样的价格出卖,如果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甲,这样乙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甲的出售行为,如果是以正常价格出售给甲,那样售房款还是要以甲,乙,丙为4:5:6 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