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抵押房子借款的陷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37:26
有人问我借钱,说把他的房子低价过户给我作为抵押(正规渠道的过户),然后1个月后给我高息,并归还贷款,我再把房子过户还给他
表面看对我的风险不大,但不知道有没有高人清楚这些情况,是否有陷阱?
答复得好,必重谢100分

1、参照银行的做法,如果自然人去银行借款,需要提供保证措施;房屋抵押作为其中一种方式,须提供房产证、房屋评估报告并在评估价值基础上打折,一般是70%,作为借款的保证。也就是说想借款70万,须提供100万的房子。这是风险防控措施,一旦借款人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房屋作为赔偿。
2、您的事例中,对方不打算从银行贷款,可能是因为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用款紧急、已有贷款等不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所以采用民间借贷方式;民间借贷自然有风险。
3、必须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及风险防控措施。
4、民间不可以抵押,工商局不会受理你们之间的房屋抵押登记;至于对方过户给您房屋是可以的,但基于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考虑,实际上过户登记是建立在房屋买卖的基础上的;只是您要把握好交易的价格;买卖须到房管局过户;您们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5、至于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中关于此笔资金的内容,可以进行约定。房屋过户给您与您付出资金(借款金额)是平等的;对方借款按期还款付息,您须归还房屋(过户回去)。

不是特别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