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还在卫校读书,打算报考公务员,请问我能报考吗?又能报些什么职位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48:24

你不能报考公务员。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考试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另外,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