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如何对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59:14

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当您准备进行防卫时,如果符合上述四个条件,那么,您就不必担心自己会负刑事责任了,而应积极勇敢地进行防卫。

  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免责任的,防卫过当是承担减轻或从轻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成立则免予刑事处罚,防卫过当须承担刑事责任,可从轻或减轻。

法官自由裁量!

前者不承担责任,后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