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两年至2008年12月31日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8:02:35
我2007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至2008年12月31日到期,本月公司已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并告知我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给予我一个月的薪酬补偿,该公司是否应给予我两个月的薪酬补偿?该公司解释为:虽然是在2007年1月1日签订了两年合同,但只能执行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的补偿办法,不知该公司的解释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公司的补偿方案完全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2008.1.1之后存续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期限按照2008.1.1起算起到劳动合同到期日止。2008.1.1前的实际工龄按照2008.1.1前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而2008.1.1前没有法律规定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劳动者2008.1.1前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月1日,公司依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和合同效期要如何介定 我司去年与保安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2007年4月1日,我司发电机房被盗,请问我司是否可以索赔? 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 2007年7月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并交了13000元的押金,现在与公司解除合同押金能退还吗 我是8月13日进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公司未及时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默认算合同工?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有四年,双方签订的合同到2007年12月31日已终止,现至今未重签,我该怎么办?谢谢! ·1940年1月31日朱德、彭德怀等致蒋,反对汪精卫与日签订卖国密约.有谁知道其卖国内容?????? 公司5月10日与甲公司签订销货合同,15号预收全部货款,25日发出货物,30日开具并寄出发票, 08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公司只与我签订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