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问题,请教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3:21:03
前些天,我父亲被检察院传唤了.被定成挪用公款24W,已经在看守所呆了有2个多月了.他是有两张存单,一张20W的(买的理财产品,是今年2月份买的,后经确定是买的保险类的理财产品),一张5W的(存的定期,是去年2月份存的)都是用我母亲的名字存的.
他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他呢是这个企业其中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是个三产的承包人,他和单位都有合同的,每年按照产值的40%给他那返还奖金,用于外聘人员的工资和日常所需,这里我想说下,正式职工现在只有2人(算上我父亲),外聘人员有20人左右.
我现在不明白的问题有两个:1.我现在不明白这部分钱我父亲有分配权,为什么检察院还要说我父亲是挪用公款,而且单位给做的证也是说这个钱我父亲有支配权和二次分配权,可是到现在他们还是按照挪用公款往起诉那报.2.现在我爸爸的单位说是让我们交20W,算积极退脏,因为他20W的那张存单是买的保险类的理财产品,如果现在取的话要损失30%,也就是5W左右.检查院也通知我们让我们把钱退到单位,会对我爸爸的案子有好处,我就不明白了,存单已经是在检察院,是事发我爸爸带者检查院的人从银行保险箱把这个存单拿走的,怎么会涉及到积极退脏呢?请问我们应不应该交这个钱?还有就是是检察院让我们把钱交到单位!
我爸爸的呆的部门是承包性质的,他是承包人,而且单位最初作的证词是我爸爸对经营等各个方面有支配权.
那两张存单都是我妈妈名下的,已经超过3个月了.
我刚开始写错了,总数是25W,一张20W的,一张5W的.20W的是买的保险性质的理财产品,都是我妈妈名下的.
还想说的一个是我爸爸不是独立法人,不是独立核算的部门,所以部门的钱一般都存在他的名下.

陈述不清.

1.24万元是否是你父亲的私人财产?
2.两张存单的受益人是否是你父亲或你家人?
3.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

如果你父亲拿了单位上不属于自己私人财产的24万元用于使自己受益的投资或理财,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话,那你父亲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本案里,被定为挪用24万,二张存单总额为25万,检察院通知退赃20万,事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