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转移的定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34:36
王某以私人名义向我借了8万元(有借条),借钱时他是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他公司名下有一辆高级轿车,后来他把这辆车过户到他母亲名下(但其实一直是他本人在用,他母亲连驾照都没有),然后把公司转让给他人,现在他以自己名下无财产为由不想还钱,我想起诉向他要钱,请问他这辆车是否算非法财产转移?非法财产转移是怎样定义的,谢谢!
补充:
1、车辆是直接过户给他母亲,应该没有对价;至于转移目的我认为是就是财产转移,因为这车每天都是他本人在用,而且他母亲不会开车,请问这两个理由能证明是非法财产转移吗?

2、他是以私人名义向我借的钱,而这车是他公司的(当时他是法人),他后来把公司转给别人,那公司也没其它财产了。请问这车能算在他的名下吗?(在转公司前先转的车)

3、如果法院能撤销,但撤销后这车归谁呢?那公司现在已经不是他的名字了?

具体要看他转移财产的目的,
其实过户和转让给他人的同时他都有一定的利益补偿就是对价(比如过户车肯定有一定的买卖交易对价,转移公司肯定对方也有对价给付)
那么其余的这些财产就是你可以申请执行的
还有就是他如果无偿转移财产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不过你要尽快去办理
撤销之诉是有除斥其间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才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因此,在法院审判前转移私有财产不成立犯罪。

参考资料:http://www.peichang.com/Article/minfa/minfa/mffl/minfafl5/200406/45.html

从法律专业上说,这是对债权人的诈害行为。你可以以债务人为被告,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对债务人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处置财产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