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工伤认定以及企业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59:54
一员工,在上班时突然头晕,企业以最快速度将其送至医院治疗。
医生说:该种情况即便手术,结果也不容乐观,家属同意手术并签字。
手术确诊:动脉肿瘤破裂,就是脑内动脉上长有肿瘤,已经长了好久了。现在肿瘤破裂,才会头晕。
手术后,在该员工没有死亡时,家属要求出院。
48小时内,员工死亡。

事后得知,该员工一个月前就感觉头疼,但是没有重视,一直吃止疼药维持。并且事发当天,该员工仍然在早晨和中午服用止疼药。这些并没有找医生看,只是自己买止疼药吃。
该员工没有上任何保险。

请专业律师帮忙看看,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企业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如果算工伤,依据什么法律的哪条哪款?如果企业有责任,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补充一下:
1. 从在单位头晕到死亡,不超过48小时。
2. 这种疾病已经发生一个月了,能算“突发疾病”吗?
3. 企业已经在第一时间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家属不是因为没钱出院。目前企业的目的是要对这件事情有个明确的定性,是自己的责任,一点不推托,但是不能私了。
4. 当地保险还要涉及到税务问题,都在协调办理,并不是不办。即便因为这个有过错,企业认罚。

现在目的:明确确认这是否算工伤?企业承担多少责任?赔偿费用如何计算?我要的不是反问,而是明确的回复,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有明文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么看 你这个肯定距离事发超过48小时了。(手术,观察,出院几天?)

出院后48小时死亡对吧。就算是在事发48小时内,只要手术了,就是植物人了

自己应该明确是否算工伤了吧!

但是,你们什么保险也没给上,明显违法!家属没钱了才会出院的,托不了干系

要是成了植物人你们支付的医疗费比工伤的还要多,自己想想怎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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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死亡原因是动脉瘤 破裂,破裂难道不是突发?头疼算破裂吗,要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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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抗辩不到点上!再想想。。。。给你点提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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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不是认罚的问题,是成本和人道问题!你们是愿意人死了,按照工伤待遇给点补偿金呢?还是愿意因为你们没按照规定上保险而全额一直支付一个植物人的医疗费呢?这个账好算吧。。。

可以申请工伤坚定,否则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