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导致公厂生产停工,全线放假,工资该如何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33:06
我所在的公司受这次经济危机影响,订单全无,所有一线员工全部放假.请教各位:
1.按相关法律规定,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应如何给我们计算工资?
2.如果公司先给我们发底薪,没上满的部分用以后的加班补满,是否合法?
3.假如公司倒闭,我们所欠的班是否会折算成现金退给公司?
在苏州市!

经济危机导致公厂生产停工,全线放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1按基本工资计算。
2不合法
3会的。
4若是广东地区的话,请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5如果公司倒闭,合同立即终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到此为止。
6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1、按基本工资计算。
2、不合法
3、会的。

1、若是广东地区的话,请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3、如果公司倒闭,合同立即终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到此为止。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