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子媳妇在此共同居住了20年。这是不是属于儿子、媳妇共同的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43:55
1套房子,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怎么办手续。

不可以,你仔细看我下面的解释:
第一、如果是婚前就过户的情况、那属于婚前男方的个人财产,那是肯定不能分割的,离婚可以分割的只有婚后共同财产。

第二、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
你注意看第(4)款,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也就是如果明示归一方所有的那就不符合第(4)款了,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除非你手里有你婆婆当年过户房子时的声明是给你没俩的,否则男方是很容易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母亲明示房子只给他。

第三、我国司法实践中曾长期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直至2001年《婚姻法》修订才彻底改变了以往的认定。

你仔细看一下这个段解释,有点绕口,但很好理解:
赠与人所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受赠人 , 是由赠与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只赠与给受赠人 , 而不是赠与其他人 , 包括不是赠与给受赠人的配偶 , 都是赠与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行使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 都是合法的。如果将夫妻一方受赠所得的财产 , 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 实际上就是对赠与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行使处分权的一种限制或否定 ( 部分否定亦为否定 ), 是违背赠与人意志的。而这种对赠与人处分权的限制或否定,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 也是与民法对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 , 所以是不恰当的。

也就是说: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婆婆的意思是吧房子给你没俩共同所有,而且法院认可你的证据,否则从法律角度看,你是分割不了房子的。所以你要提早有个心里准备,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毕竟是设计大额财产的事。

补充:
如果是双方都无过错,只是感情破裂而离婚,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有过错而导致的离婚,那么法院肯定会把共同财产多判给你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