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着火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42:04
办公室着火,经消防部门审定是由于电压过大,现在已经过过去一个多月,公司始终没有说解决方案,大概损失为3万(公司说的),员工的工资也没有发放(9~10月)我现在已经办理离职手续(10月30日正式离职),工资仍然没有发放工资,公司说让我们赔偿损失1万元
请问 公司的觉得是否合法~, 赔偿的金额也是否能要劳动部门仲裁,公司到现在也没有发放公司(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我是否也能上告劳动部门。
1. 损失多少 是又公司定的 还是由什么部门定的? 定损的范围是按新品的价格 还是折旧以后
2.判定是否是认为原因应该由什么部门判定 ?比如消防?
3.假设原因是我们引起的,我们也是否应该赔偿全部?比说说保安没有察觉着火?他是否也应该承担,承担多少。
4.公司说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已经专修费用,共计3万),这个是否合理,本身对于公司来说7个赔偿3万,我们月工资1200。
5.如果公司以损失未定为理由继续拒绝发我工资,我是否也能向劳动部门申诉,并提出经济补偿。

1.首先公司如果要求你们赔偿的话,需要有证据证明着火是由你们引起的
2.其次,如果有证据的话,也得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分清责任后才能要求你们赔偿。
3.因此你们公司这样做肯定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回答:如果照你这样照直来的话,估计还得请会计师事务所来估价,请消防部门来判定责任,鉴定费什么的估计你们得平摊,这样的话,我觉得你可能会得不尝失,所谓找劳动部门只是吓唬吓唬你们单位,找点本钱讨价还价而已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可以上告劳动部门的。

公司的这个没有依据,

他们只可以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而不能得谁罚谁。

这种公司就是TMD的不是人.
我在以前的公司时也发生过,库房里被盗线缆,作为办公室主任被罚了一月工资,而且门卫,库管,生产部长都被罚了,可笑的是,罚款的范围是以凑够被盗物品的价值确定的.

不合法,要是不是因为人为原因的话他们不可以让你们负责损失~~
可以上告